输血对器官移植的免疫影响
器官和骨髓移植均涉及复杂的免疫反应.移植的成功和移植物的长期存活与供,受体的HLA抗原系统尤其是Ⅱ类抗原密切相关.尽管供,受体间血型抗原相同,受体在接受异体器官或异基因骨髓后由于基因的差异尤其是主要组织相容性抗原的不全一致,必然会发生排斥反应,所以器官移植后必须应用免疫抑制剂以避免,减轻或推迟排及反应的发生.血型抗原与器官移植有重要关系,A和B血型抗原在大多数实质性器官的内皮细胞上表达,在主要血型不合和移植中由于受体的抗A或抗B抗体,可诱发超急性排斥反应.
一,致敏反应
移植前接受多个不同献血者的患者,体内HLA细胞毒抗体出现率明显增加.输血后出现的抗体大多数针对HLAⅠ类抗菌素原的lgG抗体,可通过淋巴细胞毒反应检测.也有少数人不被HLA抗原体致敏称"无反应者".HLA抗体不但是以后输血发热反应及输血小板无效性的原因,而且如接受的移植也有相应抗原时,可导致超急性或急性排斥反应,特别是再生障碍性贫血(再障)患者的骨髓移植.如在移植前多次输血,可致敏次要组织相容性抗原,引发宿主对移物的排斥反应,而使移植失败.
二,免疫调节及诱导免疫耐受作用
动物实验证明来自全血,淋巴组织(包括骨髓,脾和胸腺)的细胞作为同种抗原可诱导性对同种抗原的无反应性.有研究认为输血可诱导抑制T细胞的非特异性,抑制混合细胞培养的反应性(检测HLAⅡ类抗原试验)和体外淋巴细胞对有丝分裂原及抗大势所趋境殖反应.啮齿动物的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均可诱导免疫耐受,红细胞及血小板表达的主要为Ⅰ类组织相容性复合物,使受体不对供体的同种抗原致敏.故移植前应进行受体血清对供体淋巴细胞的毒性试验以避免急性排斥反应的发生.
三,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
血液中的淋巴细胞在不少数情况下可诱导TA-GVHD,主要见于免疫功能有严重受损的患者,如联合免疫缺陷病,艾滋病等;异基因及自身骨髓移植经预处理后或虽免疫未全受全损而供,受体间仅单倍体相同均是TA-GVHD的高危患者.其发生的原因是输入的免疫活性淋巴细胞在受体内境殖,攻击受体组织配型不相容的器官和组织.TA-GVHD的可为急性或慢性.急性发生于输血后4~30天,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肝功能受损,骨髓抑制等.由于TA-GVHD的患者有严重基础疾病,故常易漏诊或误诊为药物反应;骨髓移植患者须与骨髓移植所致的GVHD相鉴别,TA-GVHD常伴有严重全血细胞减少.慢性TA-GVHD常在输血后100天以后发生,有硬皮病样的皮肤变化,还可发生引起干燥综合征等.输入全血,浓缩红细胞,血小板及粒细胞均可引起本病,一旦发生,死亡率高.预防措施:免疫抑制剂治疗后的患者输血或成分输血时,所有血液制品应经辐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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